记者昨日从市政府获悉,为探索推进全市民政政务服务跨区域办理工作,切实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经报请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陕西省民政厅同意,西安市民政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工作,同时印发《西安市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5月6日起,男女一方或双方户籍为西安市的内地居民,可在本市任一区(县)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业务;离婚当事人不能同时在多个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申请和离婚登记只能在同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实行预约受理制,暂不受理未预约的登记申请。当事人可通过陕西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信息系统:陕西省民政厅j9九游会官网(#)、西安市民政局j9九游会官网(#)、“西安民政”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预约。
需要提醒市民注意的是:补领婚姻登记业务暂不实行跨区(县)办理;军人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业务暂不实行跨区(县)办理;本市居民同外国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在省民政厅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方案》明确,婚姻登记机关在保证本区(县)户籍居民登记需求的基础上,科学测算跨区域办理需求,逐步增加市民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预约号数量,特别是要加强完善“高峰期”婚姻登记应急预案,确保“全市通办”婚姻登记工作平稳有序。
此外,参照民政部《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我市将加强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升级改造婚姻登记场所,优化功能布局,配足专职婚姻登记员,确保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场地建设和人员配备全部达到国家4a级以上标准,满足市民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
同时,各区(县)将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电子化的补充和完善,进一步核对历史数据,发现错误、遗漏信息,及时修正;推广使用我市婚姻登记全程电子化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强化使用全国婚姻登记信用信息系统,熟练使用跨区域婚姻登记预约系统,确保市民方便办理预约业务,提升婚姻登记工作质量。(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张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