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城管队员和环卫保洁员一起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秩序 记者 肖持纲 摄
8月12日,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投放莲湖区区域内的各共享单车企业与区域内各保洁公司签订共享单车协同共管协议,进一步完善了莲湖区“3511”共享单车管理模式。
为持续开展共享单车停放专项治理工作,以精细化有效管理为辖区群众和十四运会召开营造良好的公共环境秩序,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探索创立了“3511”共享单车管理模式。其中,“3”是指结合实际情况,将莲湖区辖区分为城内、城西、城北三大片区。一来,规范共享单车企业分片区有序投放、调度、管理共享单车。二来,落实对应片区各街办、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等责任,要求加强对各自区域共享单车企业的督导检查和考核力度,督促其充分发挥企业主体责任。“5”是指充分发挥调动企业运维人员、环卫保洁员、城管队员、志愿者等的作用,形成多元参与、共治共理的良好格局。
为确保共享单车有序投放、规范停放,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1家第三方代运维企业,配合城管部门对全区违规投放、停放的单车进行集中暂扣保管,这是“3511”模式中的第一个“1”。第二个“1”是指由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共享单车治理考核体系:按照《莲湖区共享单车企业考核评分表》,对单车企业进行考核打分。对每月考核排名最后的由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进行约谈;对连续三个月考评不达标的,清退出莲湖区区域。
在科学规范严管的同时,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照疏堵结合,应划尽划的原则,全面增设共享单车停车位,目前全区已设置共享单车停车位2135处。同时,督促企业加快技术升级,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指导共享单车企业利用电子围栏技术设置禁停区域,依托线上电子围栏和线下实体线框,进一步优化共享单车停放秩序。
为保障“3511”模式有效、有力发挥作用,每周二、四,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会组织街办、交警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按照“巡查到位、通知到位、整改到位、处罚到位”的原则,通过“治、管、控、疏”等多种措施,重点解决共享单车乱停乱放、超投堆积等问题。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肖持纲)